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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免簽證 明年元月底生效


更新日期:2010/11/26 14:35

歐盟理事會無異議通過台灣申請歐盟免簽案,國人到歐洲35國都將可享有免簽證待遇。外交部指出,馬總統上任前給我免簽及落地簽的國家地區只有53個,現在增加為96個,涵蓋94%國人常去的地方。外交部下一步,將再全力爭取美國、澳洲馬來西亞等國,給予我免簽證待遇。

 

歷經15個關卡的審議,歐盟理事會25日無異議通過台灣的免簽案,歐洲議會將於12月底完成公告,明年一月底將正式生效。外交部長楊進添:『公佈後20天生效,我們預期在明年的一月底前可以生效,正好趕上國人在農曆春節前往國外旅遊的旺季。』

歐盟免簽生效後,國人前往德、法、西、葡、奧等歐盟22個申根締約國,以及挪威、瑞士、冰島、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等6國,還有梵蒂岡、摩納哥安道爾列支敦斯登、聖馬利諾、丹麥屬格陵蘭和丹麥屬法羅群島等7個國家與地區,都可享有半年內最多停留90天的免簽待遇;給我免簽的國家地區一口氣增加35個,將一躍增為96個,涵蓋了94%國人將常去的地方。楊進添:『2007年底,我們免簽及落地簽的國家及地區有53個,現在已成為96個,成長了81%,這些數字證明我們國家的發展及國民素質,已經受到先進國家普遍的肯定。』

(責任編輯:陶泰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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