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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到現在還是覺得忿忿不平
有人遇到的這事,蠻瞎的。
通知面試,面試後隔天通知隔週上班,
上班後即要求提供文案,
文案不被主管接受,
即被通知捲鋪蓋走人,
從通知面試到被通知走人,
不過二星期的時間,
這公司,蠻酷的吧?!
上班幾天,叫人寫文案,
一句不合格,就叫人回家吃自己,
這是叫人去做白工的嗎?
一個案子,是可以被討論修正的,
這主管眼中的不及格文案,
真的完全不能用嗎??
芯寶異想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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